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2〕3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我市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渝教招〔2023〕4号)、《重庆医科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及重庆市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护理学院的复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选择院系(时间:3月28日-29日)
凡报考我校护理专业(101100、105400)第一志愿的复试考生请于2022年3月28日-29日在“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选择院系时,统一选择“护理学院”,由护理学院统一组织复试。具体操作方法见《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操作说明》。
二、提交复试材料
考生通过以下方式提交复试材料:在3月30日中午12:00前,发送复试材料至护理学院邮箱:yanhan@hospital.cqmu.edu.cn;
复试材料包括:
1.必填表格:2023年护理学院统招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基本信息表(见附件1);
2.必须材料:所有材料按照以下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档上传,文件名为“报考专业及方向+考生编号后四位+姓名+(必须)”。
(1)诚信复试承诺书:“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下载专区下载;须本人手写签名;
(2)本人准考证;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正、反面;
(4)往届生提供大学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5)应届生提供学生证(或具有同等效力的在校生证明);
(6)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在重庆医科大学研招网官网“下载专区”下载,由单位人事部门(思想工作部门)或考生档案所在单位的政治部门审核盖章,盖章单位应与报名时填报的一致。若有工作变动,须出具相关调动证明);
(7)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由本科毕业学校教务处或学校盖章;或由工作单位的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盖章(盖章单位应与报名时填报的一致);
(8)学历认证报告(若不能在线验证者,请到相关部门申请认证,具体流程见“学信网”),往届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9)定向就业考生单位意见书(重庆医科大学研招网官网“下载专区”下载;我校在职职工可由学校或医院人事处提供“职工报考研究生名册”提交到报考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其余考生在“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下载专区下载);
(10)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2.非必须材料:所有材料扫描成一个PDF文档上传,文件名为“报考专业及方向+考生编号后四位+姓名+(非必须)”,本科毕业论文、科研成果(论文、获奖证书等)、社会实践获奖等可反映考生创新潜质、研究能力和特长的相关材料。
三、资格审查
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考生进行身份和资格审查,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凡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入学后学校将严格审查所有复试材料对应的纸质版原件材料,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的考生,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复试
1.缴纳复试费:
我校将根据重庆市物价局、财政局的文件精神,收取2023年硕士生复试费。请考生关注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的相关通知,按规定的流程自觉交费,请勿向其它任何机构和个人转账,谨防上当受骗。
2.复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4月4日(周二)
请考生确保电话畅通,带好身份证,上午8:30到达复试现场进行身份确认、签到,复试9:30正式开始。
地点:重庆医科大学缙云校区蘭苑L3-1号楼
签到、候考房间:L3-1213房间
复试当天咨询电话:68481815
3.复试“三随机”:学术学位考生随机分配到第1组;专业学位考生随机分配至第1-5组,由考生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复试专家由学院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4.复试形式、内容:每位考生复试时间20分钟。
(1)专业素质测试:满分30分,主要考察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掌握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程度,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程度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等。
(2)英语及综合素质测试:满分40分,主要考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心理健康情况,英语听说能力,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诚信记录,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人文素养,医德医风,举止、表达和礼仪等方面的情况。
(3)科研素质测试/临床技能测试:满分30分,采用现场测试。主要考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专业学位考生主要考察临床操作能力等。
5.复试正常流程:
(1)考生根据复试时间,按要求到达复试现场签到,并主动向管理老师出示身份证核验身份、提交手机袋(请自备小袋子并贴签写上考生编号后四位和姓名)等电子设备;
(2)候考:候考期间请考生保持安静,服从现场老师的安排;
(3)复试:各组考生按序依次参加复试;
(4)复试完毕后在候考室签字后自行离开。
注意:复试过程中,考生应规范言行举止,如发现有异常违规行为,视为舞弊。考生不得对复试内容录音、录像和录屏,不得将相关信息泄露或传播。复试过程中不传谣、不信谣、不造谣。
6.应急流程:
(1)考生因不可抗力因素未按时到达现场,复试顺序将转为本组最后一位考生参加复试;若到本组其他考生复试完仍未能到达现场,则经过沟通后择期复试;
(2)若考生在复试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复试顺序转为本组最后一位考生参加复试或择期复试,该生已复试部分无效;
(3)若复试专家或工作人员在复试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由考试领导小组第一时间协调其他专家或工作人员递补。
五、拟录取:4月5日公布拟录取名单及复试成绩
1.期间发现以下问题,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1)政治思想素质和品德不合格;
(2)不符合报考条件;
(3)诚信记录存在问题、考试违纪舞弊;
(4)身体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
(5)其他不符合录取要求的。
2.考生是否录取应以总成绩为依据,总成绩以百分制计分,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即总成绩=初试成绩/5×0.6+复试成绩×0.4,其中复试成绩=专业素质测试成绩+英语及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科研素质/临床技能测试成绩,满分100分。
3.学院将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的考生分别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分别根据101100、105400的全校统招生计划数分类型全部考生的总成绩由高到低拟录取。凡被拟录取的考生不再进行同一专业内院系调整,拟录取考生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时,在本专业的待录取考生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4.确认拟录取
拟录取考生须在重庆医科大学研招网官网“下载专区”下载《重庆医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确认书》,填写后在4月6号12:00前发送到指定邮箱:yanhan@hospital.cqmu.edu.cn。文件命名为“拟录取专业+考生编号后四位+姓名”,确认拟录取非常重要,若因此造成不能录取,后果由考生自负。
六、师生双选
考生在复试、拟录取阶段均不涉及导师。研究生和导师互选工作将在复试录取工作结束,开学前由学院统一组织完成。师生双选的具体时间、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七、体检
录取的考生应在开学报到时按要求完成体检,凡体检结果属于教育部文件规定的不适宜相关专业录取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八、考风考纪要求
研究生复试是研究生考试录取的重要组成部分,同属国家教育考试范畴,按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和要求进行。考生应自觉配合学校及各学院的身份审查核验,严格遵守学校复试相关规定,诚信应考。对在复试工作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和《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计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复试前、复试中有任何疑问,可咨询:
护理学院教务与研究生管理科电话:023-68481815;
邮箱:yanhan@hospital.cqmu.edu.cn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3-68485540。
重庆医科大学护理学院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