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重庆医科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考核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经护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将2023年护理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录取工作细则公布如下:
一、招生指标
学院代码 |
学院 名称 |
专业 代码 |
专业 名称 |
研究方向代码 |
研究方向名称 |
导师 |
拟招 生数 |
016 |
护理学院 |
101100 |
护理学 |
01 |
急危重症护理 |
甘秀妮 |
1 |
016 |
护理学院 |
101100 |
护理学 |
02 |
儿科护理 |
郑显兰 |
1 |
016 |
护理学院 |
101100 |
护理学 |
03 |
慢性病护理 |
周建荣 |
1 |
016 |
护理学院 |
101100 |
护理学 |
04 |
老年及养老护理 |
赵庆华 |
1 |
二、申请人提交资料
第一类材料:请将以下材料按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档上传,文件名为“报考专业代码+报考专业+姓名(材料一)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
②往届生: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
应届生: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证);
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察表(附件1,表中“本人思想政治表现自述”签名栏及以后的栏目均需手写);
④本科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⑤往届生:硕士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应届生:硕士阶段《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⑥英语水平证明材料(下述材料之一即可):CET-6成绩单、新托福(IBT)成绩单、雅思(IELTS)成绩单、国家英语专业四级成绩合格证书、WSK(PETS4或PETS5)成绩合格证书、新GRE成绩单
⑦发表科研论著(SCI收录的论文须由大学图书馆或其他专门机构出具收录证明)、获权专利批文、学科竞赛获奖证书、主持科研项目批文或立项任务书、科研成果奖证书等;
⑧申请专业相关领域的教授和申请人硕士生导师的专家推荐书(附件2,签名处需专家亲笔签名);
⑨《定向就业考生单位意见书》(附件3)(我校在职职工可用学校或医院人事处提供盖章版的“职工报考研究生名册”代替定向就业考生单位意见书);
⑩《重庆医科大学2023年博士生诚信考核承诺书》(附件4,签名处需手写签名)
⑪《重庆医科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招生导师知情同意书》(附件5,签名处须手写签名);
第二类材料:填写并上传《2023年博士生“申请-考核”制考生学术成果清单》(附件6),文件名为“报考专业代码+报考专业+姓名(材料二)”。此清单填报内容应与第一类材料⑦对应。
第三类材料:往届生上传硕士学位论文全文(PDF文档),文件名为“报考专业代码+报考专业+姓名(材料三)”。应届硕士生勿需上传。
三、资格审查
根据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资格审查小组对其报考资格和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按照《“申请—考核”制申请人学术水平评分标准》(附件7)对各二级学科(研究方向)的申请者进行排序,按各二级学科招生计划的1:3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申请人数未达到比例要求的学科,所有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均可进入综合考核。进入考核的考生名单将在护理学院官网公示。如有自动放弃考核的申请人,则按排序高低依次递补。
资格审核小组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考生进行身份和资格进行审查。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进入考核。入学后学校将严格审查所有考核材料对应的纸质版原件材料,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核实将取消其考核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核
综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英语水平、基础和专业知识、科研及综合能力考核。所有考核均采取现场考核方式,每生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
(一)英语水平考核
英语水平考核主要考察考生英语交流能力和专业英语水平,满分为20分。
(二)基础和专业知识考核
根据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重点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满分为40分。
(三)科研及综合能力考核
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科学研究思维、创新性思维与能力、临床思维与能力、仪表举止、实践能力、分析能力、协调能力、创新能力、交流沟通能力、心理健康等进行考核,满分为40分。考生须用PPT形式汇报科研项目计划书(汇报时间不超过10分钟),接受专家的提问。
五、申请、考核时间安排
1.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的时间
5月5日-5月7日,7日下午17:00截止。“申请-考核”考生通过“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考生端(http://yjszsksxt.cqmu.edu.cn/)进行信息填报,完成相关信息资料的上传和报名。材料系统上传中遇到问题可电话咨询:陈老师,电话68481815。
2.资格审查时间
5月9日,确定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申请人名单,并在重庆医科大学护理学院网站公示。
3.考核时间
(1)5月13日上午9:30开始。
(2)请各位考生本人凭有效居民身份证于5月13日8:30到达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5号楼A栋326教室签到候考,手机关机装入信封写好姓名交考务工作人员,拷贝自己的汇报PPT到315室电脑上。考核过程听从考务工作人员指令。
(3)考生进入考场后,在考核组长指令下随机抽选本人的试题,然后由考核专家组执行考核。
4.公示拟录取名单时间
5月14日17:00前,请考生们在重庆医科大学护理学院网站查询拟录取名单。
六、考场规则及注意事项
(一)考场规则
1.考生承诺不得携带和查看任何与考核内容相关的材料,不得对考核内容录音、录像和录屏,不得在确认录取前泄露或传播考核相关信息。考核过程中不传谣、不信谣、不造谣。
2.考生应自觉服从考核小组、考核秘书等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有非法操作等扰乱考场秩序的行为。
3.考生须按规定上传报名材料,主动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考核。对学术不端、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核实将取消其考核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4.本人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其他要求的材料按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区,听从候考工作人员安排。
5.迟到考生自动排在本组其他考生考核结束后考核,若考核结束时仍未到候考区,且电话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应急处理
1.考生因不可抗力因素未按时到达现场,考核顺序将转为本组最后一位考生参加考核;若到本组其他考生考核完仍未能到达现场,则经过沟通后择期考核;
2.若考生在考核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考核顺序转为本组最后一位考生参加考核或择期考核,该生已复试部分无效;
3.若考核专家或工作人员在考核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由考试领导小组第一时间协调其他专家或工作人员递补。
七、拟录取
2023年5月14日17:00前在重庆医科大学护理学院官网上公布拟录取名单。
(一)发现以下问题,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不符合报考条件;
3.学术不端、诚信记录存在问题、考试违纪舞弊;
4.身体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
5.不服从学校对考生拟录取学院、专业及导师调剂者;
6.其他不符合录取要求的。
(二)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三)考生是否录取以综合考核成绩为依据,综合考核成绩(以百分制计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英语水平考核成绩+基础和专业知识考核成绩+科研及综合能力考核成绩。在二级学科范围内将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拟录取考生自动放弃拟录取时,在本专业未录取的合格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八、确认拟录取
未被报考导师确认的拟录取考生可在拟录取专业(方向)内调整导师,考生若不服从学院对其导师的调整,则视为自动放弃该专业的拟录取。
拟录取考生须填写《重庆医科大学博士生拟录取确认书》(附件8),文件命名为“拟录取专业+考生编号后四位+姓名”,并在5月15日中午12:00前发送到邮箱yanhan@hospital.cqmu.edu.cn。确认拟录取非常重要,若因此造成不能录取,后果由考生自负。
九、其他
考生无论以任何形式泄露或传播与考核相关的信息,均视为作弊,考核成绩计零分。
附件: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2.《重庆医科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
3.《定向就业考生单位意见书》
4.《重庆医科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诚信考核承诺书》
5.《重庆医科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招生导师知情同意书》
6.《2023年博士生“申请-考核”制考生学术成果清单》
7.《“申请-考核”制申请人学术水平评分标准》
8.《重庆医科大学博士生拟录取确认书》
重庆医科大学护理学院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