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范围
重庆医科大学护理学院及14所附属医院(见附件1)在岗在编护理人员。
二、招生计划、专业及导师
1.招生计划:50名。
2.招生专业及导师(见附件2)。
三、招生条件
1.符合重庆医科大学2024年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术学位招生简章的规定。
2.由护理学院各学系主任及附属医院护理部主任推荐的护理骨干师资优先。
3.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护理本科毕业,已获学士学位。
4.英语水平要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CET-4成绩≥425分;
(2)新托福(IBT)成绩≥80分;
(3)雅思(IELTS)成绩≥ 5.0;
(4)WSK(PETS4或PETS5)成绩合格;
(5)新GRE≥305分;
(6)具有三个月及以上出国交流、学习或工作经历。
5.学术水平要求:以第一作者在公开发行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主持院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
6.工作单位同意推荐,硕士生导师同意接收。
四、报名
1.报名方式及流程:按重庆医科大学2024年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术学位招生简章执行,报考专业及导师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2.报名时间:2024年6月13日9:00至6月16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
3.报名材料:
①报名信息表(附件3);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件;
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4);
④本科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⑤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⑥申请人单位人事部门脱产学习推荐表(本校直属附属医院在编职工提供单位同意在职攻读学位的盖章版名册)(附件5);
⑦英语水平证明材料;
⑧学术成果清单(附件6);
⑨学术水平证明材料,须与⑧一致(中文论文期刊封面、目录、文章全文;若是SCI文章,需要提供图书馆提供的收录证明和全文;科研项目提供批文及审批表;专利提供授权书;获奖提供获奖证书);
⑩学术诚信承诺书(附件7)。
报名者将以上报名材料①-⑩按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件(材料一)后和⑧的excel电子表格(材料二)共2个材料按照“报名号+姓名+材料一/材料二”命名,上传到报名系统。
入学报到时提交以上①-⑩所有报名材料复印件,不符合要求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五、选拔排序及拟录取
1.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则符合报考条件者直接拟录取。
2.若符合报名条件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则根据考生提供的2016年1月1日-2024年5月31日期间的科研业绩进行量化评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评分规则参照《重庆医科大学护理学院2024年在职研究生学术水平评分标准》(见附件8)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3.若考生科研业绩量化评分分数相同,则按以下顺序依次进行排序:
(1)以主要通讯作者或独立第一作者发表的SCI论文单篇最高影响因子从高到低排序;
(2)以共同第一作者(排名第一)发表的SCI论文单篇最高影响因子从高到低排序;
(3)以共同第一作者(排名第二)发表的SCI论文单篇最高影响因子从高到低排序;
(4)以主要通讯作者或独立第一作者发表的CSCD核心期刊文章数量从高到低排序;
(5)以主要通讯作者或独立第一作者发表的CSCD扩展期刊文章数量从高到低排序;
(6)以主要通讯作者或独立第一作者发表的中文核心期刊文章数量从高到低排序;
(7)依次按专利、学科竞赛获奖、主持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奖的等级和数量从高到低排序。
(8)若按上述顺序排序仍然相同的,则按照英语水平成绩从高到底进行排序。
4.报考导师可在同一专业内根据实际报名情况进行调剂。若考生不服从调剂或者导师不同意接收,则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拟录取考生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时,学院在本专业未录取的候选考生中依次递补。
5.发现以下问题,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拟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不符合报考条件;
(3)诚信记录存在问题、考试违纪舞弊。
六、其他
1.报考我院的申请人必须保证完成学校要求的课程学习和培养环节。
2.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学院、学校有权根据国家有关研究生招生录取规定对我校招生政策进行调整。
3.如对我院在职申请学位招生工作有异议,考生可通过护理学院教务与研究生管理科或护理学院党委进行申诉。
重庆医科大学护理学院教务与研究生管理科电话:023-68481815,023-63555765。
重庆医科大学护理学院党政办公室电话:023-68481730。
重庆医科大学护理学院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