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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医科大学护理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

日期:2024-03-29    发布:    关注: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2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3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我市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渝教招〔2024〕4号)、《重庆医科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及学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护理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选择院系(时间:3月30日

凡报考我校护理(101100、105400)第一志愿的复试考生请于2024年3月30日在“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选择院系时,统一选择“护理学院”,由护理学院统一组织复试。具体操作方法见《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操作说明》。

二、提交复试材料

进入复试的考生于3月30日前将复试材料提交至“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和护理学院邮箱:

yanhan@hospital.cqmu.edu.cn

复试材料包括:

1.材料:所有材料按照以下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档上传,文件名为“报考专业+考生编号后四位+姓名+(必须)”。

(1)诚信复试承诺书:“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下载专区下载;须本人手写签名;

(2)本人准考证;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正、反面;

(4)往届生提供大学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5)应届生提供学生证(或具有同等效力的在校生证明);

(6)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在重庆医科大学研招网官网“下载专区”下载,由单位人事部门(思想工作部门)或考生档案所在单位的政治部门审核盖章,盖章单位应与报名时填报的一致。若有工作变动,须出具相关调动证明);

(7)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由本科毕业学校教务处或学校盖章;或由工作单位的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盖章(盖章单位应与报名时填报的一致);

(8)学历认证报告(若不能在线验证者,请到相关部门申请认证,具体流程见“学信网”),往届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9)定向就业考生单位意见书(重庆医科大学研招网官网“下载专区”下载;我校在职职工可由学校或医院人事处提供“职工报考研究生名册”提交到报考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其余考生在“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下载专区下载);

(10)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2.非必材料:所有材料扫描成一个PDF文档上传,文件名为“报考专业及方向+考生编号后四位+姓名+(非必须)”:

本科毕业论文、本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科研成果(论文、获奖证书等)、社会实践获奖等可反映考生创新潜质、研究能力和特长的相关材料。

3.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复试机会的考生,须提交附件1“考生自愿放弃复试承诺书”签字后扫描件PDF版。

三、资格审查

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考生进行身份和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入学后学校将严格审查所有复试材料对应的纸质版原件材料,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的考生,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复试

1.缴纳复试费:

我校将根据重庆市物价局、财政局的文件精神,收取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费。请考生关注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的相关通知,按规定的流程自觉交费,请勿向其它任何机构和个人转账,谨防上当受骗。

2.复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4月6日(周六)

请考生确保电话畅通,带好身份证,中午12:00到达复试现场进行身份确认、签到、抽签,复试14:00正式开始。

地点:重庆医科大学袁家岗校区第一教学楼401-405

签到、候考房间:407

3.复试“三随机”:学术学位考生被随机分配到第1组,专业学位考生被随机分配至第2-5组,考生参考序号随机分配;考生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复试专家由学院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4.复试形式、内容: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1)专业素质测试:满分30分,主要考察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掌握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程度,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程度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等。

(2)英语及综合素质测试:满分40分,主要考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心理健康情况,英语听说能力,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诚信记录,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人文素养,医德医风,举止、表达和礼仪等方面的情况。

(3)科研素质/临床技能测试:满分30分,采用现场测试。主要考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专业学位考生主要考察临床操作能力等。

5.复试正常流程:

(1)考生根据复试时间,按要求到达复试现场签到,并主动向管理老师出示身份证核验身份、提交手机袋(请自备小袋子并贴签写上考生编号后四位和姓名)等电子设备;

(2)候考:候考期间请考生保持安静,服从现场老师的安排;

(3)复试:各组考生按序依次参加复试;

(4)复试完毕签字后自行离开。

注意:复试过程中,考生应规范言行举止,如发现有异常违规行为,视为舞弊。考生不得对复试内容录音、录像和录屏,不得将相关信息泄露或传播。复试过程中不传谣、不信谣、不造谣。

6.应急流程:

(1)考生因不可抗力因素未按时到达现场,复试顺序将转为本组最后一位考生参加复试;若到本组其他考生复试完仍未能到达现场,则经过沟通后择期复试;

(2)若考生在复试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复试顺序转为本组最后一位考生参加复试或择期复试,该生已复试部分无效;

(3)若复试专家或工作人员在复试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由考试领导小组第一时间协调其他专家或工作人员递补。

、拟录取:4月7日公布拟录取名单及复试成绩

1.期间发现以下问题,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1)政治思想素质和品德不合格;

(2)不符合报考条件;

(3)诚信记录存在问题、考试违纪舞弊;

(4)身体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

(5)其他不符合录取要求的。

2.考生是否录取应以总成绩为依据,总成绩以百分制计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即总成绩=初试成绩/5×0.6+复试成绩×0.4,其中复试成绩=专业素质测试成绩+英语及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科研素质/临床技能测试成绩,满分100分。

3.学院将学术学位101100、专业学位105400的统招生计划数分类型全部考生的总成绩由高到低拟录取。拟录取考生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时,在本专业的待录取考生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以下优先级进行排序:

(1)初试成绩;

(2)初试统考政治与外语科目成绩之和;

(3)复试成绩中科研素质/临床技能测试成绩。

4.确认拟录取

拟录取考生须在重庆医科大学研招网官网“下载专区”下载《重庆医科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确认书》,填写签字后在4月8日12:00前发送到指定邮箱:yanhan@hospital.cqmu.edu.cn。文件命名为“拟录取专业+考生编号后四位+姓名”,确认拟录取非常重要,若因此造成不能录取,后果由考生自负。拟录取考生自动放弃拟录取时,在本专业的未录取的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调整及调剂

(一)调整

护理学(101100)、护理(105400)在重庆医科大学只有护理学院招生,因此不接受学院间调整。

(二)调剂

1. 调剂原则

调剂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经国家调剂服务系统的调剂无效。调剂计划与调剂复试人数比例一般控制在1:2~1:5,具体比例根据申请调剂考生人数确定。

2.申请调剂条件

①必须符合国家调剂政策要求。

②符合申请调入我院专业的报考条件和复试基本分数线。

④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均为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

3.注意事项

①调剂申请及系统开放均按照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发布的信息执行。

②调剂生复试安排按照重庆医科大学护理学院官网发布的信息执行。

③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符合条件的申请调到普通计划者,以及符合照顾政策及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发布的信息执行。

、师生双选

考生在复试、拟录取阶段均不涉及导师。研究生和导师互选工作将在复试录取工作结束,开学前由学院统一组织完成。师生双选的具体时间、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体检

录取的考生应在开学报到时按要求完成体检,凡体检结果属于教育部文件规定的不适宜相关专业录取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体检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院官网。

、考风考纪要求

研究生复试是研究生考试录取的重要组成部分,同属国家教育考试范畴,按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和要求进行。考生应自觉配合学校及各学院的身份审查核验,严格遵守学校复试相关规定,诚信应考。对在复试工作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和《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计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复试前、复试中有任何疑问,可咨询:

护理学院教务与研究生管理科电话:023-68481815;

邮箱:yanhan@hospital.cqmu.edu.cn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3-68485540。

重庆医科大学护理学院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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